今年元旦刚过(元月四日)房子从女租户中收回,看着房间内挺乱七八糟的,自然又搞了大半天的卫生。下午托管公司业务人员过来表示可以收房子,因为朋友中已有将房子租给这家托管公司一年的,感觉会挺省事,看着价格也合适,也就签订了三年的租赁合同。收了托管公司当月的租金和等额的押金。
上个月中旬没有收到租金,与托管公司业务人员联系,对方先说公司搬家、后又说三天后给你打款云云,一次次未能兑现,直到与那位朋友联系,对方也从上个月也没有收到租金,有问题了!经与其他人联系获知,昨天的电视上已有报道,说该公司收有四千套房子,竟然是高价收进低价出租的,这就更奇怪了!在如今的经济形式下,收来的租户租金用于投资不成功导致资金链断裂是极有可能的。
昨天上午果断去该公司注册地址办公室去看看情况。到了地方,门外已有十多个人在门口讨论着,自然是房主和租户。两扇玻璃门用锁链紧锁着,在一扇门上贴着一张告示,是其公司昨天张贴的,大意是公司管理不善,存在销售人员私刻公章、套取中介费、私收租客租金等违纪违法行为。一边是在十天内筹集资金,一边是对昨天的打砸哄抢等破坏行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谁知道是不是拖延时间呢!昨天已经有很多人去报案登记了的,今天我们自然也不能轻忽,找到了该公司注册地址所在的派出所,复印了租赁合同并按照格式手写了一份报案材料,包括以下信息:房主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什么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及期限、签订地点、发生了什么事等,然后请求公安机关及时处理,留下姓名和联系电话。
报案的人很多,递交报案材料给民警也就回去了。民警同志也说了,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违法事实所以暂不能立案,由于派出所的能力有限,需将该案件上报,后续消息会第一时间通知我们。
遇到这种事情,感觉当然是很讨厌的,但是又能有什么办法呢?给租户留了张纸条联系,这妹子是交了一年的租金的,那也是一万好几千的,也挺倒霉。如今这情况自然不能将对方赶出房的。
去派出所自然是好多次了,主要是户籍的事情。标题上就说了,这次报案已经不是第一次了。第一次是二〇〇八年在安置小区租住期间的一天晚上被入室盗窃,丢了新买一个月的手机和几百元钱,民警同志就直接跟我讲了,“还是搬家吧,搬到正规的小区,你现在住的这个地方就是个贼窝”;第二次是源自去年小区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导致房产证无法办理等一系列问题,当时只是签名留下联系电话。
既然来事了,那就面对吧!
警力有限,鸡毛蒜皮的小事儿人家不管。
“贼窝”可练“贼胆”否?
贼都以此为据点了,还练什么胆!
如果以后哪次严打把贼搂到,并且供认了以前在你们小区犯过案的话,你们这案子才能结.否则等着吧.
派出所现在根本不办案,数额又够不上让刑侦队出马.
第一次报案根本就不报任何希望,只是留个底,体验一下罢了。最近的这一次那就不一样了,涉及金额达到几千万吧,人也得有近万人,不算小事了。
可怜的娃。。。
经一事不如少一事……
遇到这种事情确实比较恶心 但是也要靠法律途径办理啊
确实如此,除了法律、媒体,咱老百姓还能靠谁呢!
想起之前看见拆迁办打住户,报了案,人都被救护车拉走半个小时了警察才来,从那以后再也不敢惹是生非了,感觉没有了保障,哈哈…
社会上还有许多不平事,中央太远,拆迁办很近,老百姓也怕恶人呢!力量悬殊,惹不起啊,网上公开发泄一下。
如果无法找到托管公司租户不搬说不过去,搬了自己缴纳的钱就泡汤了。
其实这样的公司很常见,最常见的就是最近几年风风火火的融资公司,前段时间很多地方的融资公司因为资金链断链了,各个地方闹的不可开交。
当前托管公司倒是还没跑路,看看几天后能否兑现承诺吧!
得有媒体参与才好。
嗯,这次和上次都有湖南的一两个频道报道过,没媒体,发不出声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