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的圣诞节早上,我的车子被撞了,相比行驶里程 100 公里时不伤皮毛的轻微刮擦,这次是名副其实的交通事故(行驶里程约 1150 公里),车子的左后翼子板被撞得凹进去了,这令我懊恼了一个上午。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东二环三车道的右侧车道上,行驶至快到右转人民路的位置。此处车道的右边还并行着一条车道,但是与我这条道之间安装有护栏,护栏在路口开个或宽或窄的口子,允许让车子进入二环。
不记得当时的车速了(按经验判断约为 40 码),突然看到前方窜出来一个车头,我紧急左转闪避,避开了它但也进入左侧半个车道,左侧车道(东二环中间车道)来车就撞在了我车子的左后面。随即停下下车,当时倒还冷静,只是看着车上被撞瘪了碗大的一块,便提出索赔的要求,不过,对方说是我突然插进来的,是我的责任,我想了想,感觉确实有道理,上前看了看对方的车,只是在侧面有一些刮擦痕迹,没有变形,对方表示算了(致谢),我也作罢,毕竟出险也没啥好处。
继续行驶中,我不禁想,虽然事故责任在我,但是我们都是受害者啊!那个“肇事者”不知道跑哪里去了!当时有雾,又有护栏挡着,我错误地选择了走右侧车道,又错误地开快了车、放松了警惕。除了我的错误,护栏的存在确实带来不利影响,而导致此次事故的罪魁祸首不该贸然进入我的车道,或许护栏也导致肇事司机无法判断车道上是否有来车吧!
关于当时的应对,有人说,我就该直接撞上去,这样我一点错都没有,毕竟右转的车要让直行的。但是,这可能吗?不知道别人怎样,我是做不到。如果我结实地撞上去了,那么我的车恐怕也就废了,这可还是没有上牌的新车啊!如果直撞过去,对方的车也可能被撞翻,或许还会有人受伤,这样一来事故就升级了。紧急避让确实是我下意识的动作,而当时已经不可能刹住车了,甚至也没时间看左侧后方是否有来车。
紧急确实会导致不可预知的事故,安全驾驶还是要可控不冒进。不过,此次事故还是说明了更多的问题:除了降速、控距、亮尾这种常规做法外,还得防范影响视野的路段。在我看来,二环线上的快速行驶和右侧车道的低速防范成了一对矛盾,这样确实会增加事故风险。
此后,我决定再也不走靠右侧的车道了,而尽可能走中间车道。待当晚多走十公里却早半小时到家后,再看看车上的凹坑,心情也平静多了,最后,庆幸此次事故没有更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