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3]真正的交通事故发生了

今天早上在十字路口发生了交通事故,为什么标题要加上“真正的”这个形容词呢?因为之前路上也发生过刮擦,甚至碰撞。专门写过的就不说了,后来发生过两次刮碰,车子被刮伤了,挡泥板也有撕裂,这些都是自己的原因。过年时候也被追尾过一次,由于我们没有踩死刹车,后车只是轻轻地碰了上去,下车确认没啥痕迹,看对方也一副不好意思的样子,也就作罢各自离开了。

而这次不同,因为事故的另一方是个电动车,不仅车摔倒了,人也摔倒了,报了警,送医院检查,也理了赔。下面具体说说事故怎么发生的。

在距离公司只有一两公里远的一个十字路口,我从南往北经过该路口,绿灯亮起正常驶过停止线,由于从北往南的左转跟我直行绿灯是同时的,路线必然交叉,当时对面左转车辆较多,我的前车通过了,但我还来不及通过,对面左转车辆刚过,此时右侧直行绿灯亮起,右侧来车冲到我的右边,我紧急刹车,待确认右侧来车停住后,当即松开刹车起步,就在此时右侧冲过一辆电动车,擦着我车子前保险杠摔倒在车左侧约三米处。见此情况,我只得停车,按下危险警示灯,那人已经爬起来了,我们下车把电动车扶起来,开始交涉。

情况其实很简单,也没啥好激动指责的,对方所说我车闯红灯自然是不存在的,一句话就反驳回去了。这次主要涉及到人,当时也没多想,也就同意报案了。老婆打了 122 报警,我把车子移到路边,然后她问我谁留下来处理事故。我当时还没回过神来,念着月末事情多,况且从这去公司也没多远,就留下老婆来处理了。后来得知这种选择其实是有问题的。

待我走后,老婆问了保险电话,随后就是与交警和来核实的保险人员交涉,交警扣下老婆的驾照也没多说,只是要求送伤者去医院,而对当时开车的我离开现场这个事情,提到了肇事逃逸。老婆带伤者及其家属去了医院检查给我打电话去医院,并提到交警的说法。我见此只好赶紧请了假赶去了医院。

对于肇事逃逸这个提法我是不认可的,我留下了人和车子来处理交通事故,没有增加警务成本,该承担责任也不推脱,更没有主观上的故意,所以在我看来,肇事逃逸这个跟我是没啥关系的。不过,如果交警较真,甚至故意为难,说我故意逃避了当场检查是否酒驾,那就会有些麻烦了。

给交警打了电话,问了其姓氏,心平气和地解释了一下,问了交警大队的地址,在医院待了一会就过去了。到了那里,也没说什么,就问有没有喝酒,我自然否定,然后把驾驶证放他那里就让我回医院跟伤者协商赔偿事宜。

其实,之前老婆就与保险人粗略沟通了,用强险就足够,不需要动用商业险。在随后的处理中,大家都心平气和地该检查检查,做各种 CT,不留疑问,开了《诊断证明书》,说是有两处肋骨骨裂,伤者是 51 岁的人,也还好。

随后就是协商赔偿金额(营养费、误工费等),反正医院里没谈拢,待检查完,一起去了交警大队,交警说了一个数:5000 元。最后老婆跟他们谈个数:6000 元,但是多报了些来补偿我们的损失。如此忙碌一天,写了赔偿协议,签字按手印。付款,对方写了收据。然后各种拍照发给保险理赔人员,这事儿也就彻底了结了。

交警调取监控后说事故双方都没有闯红灯,言外之意都没有责任。但是,在机动车和电动车的事故中,无论责任在谁,结果都是机动车全责。为啥?相对于“肉包铁”的电动车,“铁包肉”的机动车算是强势方,损失的都是身外之物,也有保险赔付。

伤者老婆在医院做检查的时候提出要私了,我觉得没啥可能性了,毕竟已经报警、报保险了,我也不可能自己掏钱赔给她,所以在各种 CT 扫描出结果后,再提私了一说早就不可能了。即便是一开始不报警,我也不可能拿几千块钱去私了,毕竟我在这场事故中是没有过错的。

事情处理完了,老婆开车,我在一旁想着发生事故的那一瞬间,此前我一直觉得是右侧来车冲到车门前挡了我右前方的视线,后来意识到车子 A 柱本身已经将那个方向成为了盲区。电光火石之间,事故难以避免。

这个事故对我们的心理不可能没有影响,而恰恰在事故的前一天我还看到了防御性驾驶的视频,提到五点守则:放眼远方、洞悉四周、视线灵活、留有余地、引人注意。对照看来,遵守它恐怕还是无法避免此次事故。

有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交通指示灯设计不合理。当然这种指责并不会有太多意义,但是明白其中的风险也非常必要。所以,尽可能走大道成为了我们的选择。

电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确实是一大危险源,并行的时候自然都是远远地避开它们的。有鉴于超标电动车涉事的交通事故致死人数非常多,电动车的新国标 4 月 15 日就要实施了,要求一般的电动车(即电动自行车,不是电动摩托车)不超过 25 km/h、车重不超过 55 kg。无疑,这次事故又是有电动车涉事,希望新国标的实施能有助于减少这类事故的发生。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谨记安全,行车规范,希望可以避免事故。今天,真是倒霉的一天!

《[0713]真正的交通事故发生了》上有12条评论

  1. 说实在的,
    第一你直行不应该让左转。
    第二不差那一会儿,应该等到自己前进方向绿灯再起步。

    1. 很不幸的是,我的前车在让左转,我连选择都没有。我倒是希望自己可以开个装甲车上路,看谁还敢撞上来!

    1. 个人只是事故因素之一,其它的就不是自己能控制的了。具体操作上,还是开慢点,多看看。

  2. 电瓶车骑手才是马路杀手。我也被电瓶车撞过,也是在红绿灯路口,对方全责,但我的车受损比较严重。我刚一松安全带还没来得及下车,那人扶起车就一溜烟跑掉了。

    1. 央视网消息:上高速、过马路,要么满地乱窜,要么风驰电掣;超速、逆行、闯红灯,想走就走,想停就停。现在在很多城市,电动车已经成了新的“马路杀手”。短视频速览一系列电动车事故,一幕幕惊心动魄。面对交警的管制,有些人当场抢夺电动车,有些人不仅不认错反而无理指责。

      希望新国标的实施让电动车更规范,很多电动车车主一点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都没有。

    1. 这话说的,哪里没有危险啊!玩手机掉桥下死了的也不挑是否城市。

    1. 常在路上走,风险时时有,纵然不犯错,也难免来祸。出险了,来年保费优惠就没有了!再出险就得上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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